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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丰县宋楼镇人民政府北侧地块(原徐州汉威饲料有限公司地块)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的公示
发布时间:2023-12-13 16:20:28      点击次数:597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等相关规定,现将《丰县宋楼镇人民政府北侧地块(原徐州汉威饲料有限公司地块)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主要内容公示如下:

一、基本信息

丰县宋楼镇人民政府北侧地块(原徐州汉威饲料有限公司地块)(以下简称“调查地块”)位于丰县宋楼镇,东至天悦府小区,南至丰县宋楼镇人民政府,西至省道254,北至秀水路。占地面积14380.00m2(约21.57亩),历史上为企业调查地块用地规划不明确,根据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,建设规划用途不明确的,适用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故本次调查按照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评价。

二、调查情况

调查地块2002年之前为农田;2002年调查地块建设徐州汉威饲料有限公司;2003年企业开始运营;2012年企业拆除氯化胆碱生产线,将生产线厂房拆除成为厂区草坪;2021年企业停产;2021年徐州汉威饲料有限公司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,主要生产车间已拆除。

调查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企业有:调查地块西侧紧邻丰县思耐特加油站,北侧约200m处为宋楼镇粮管所,东南侧约360m处为徐州汉之源果蔬有限公司。通过分析调查地块周边企业的生产情况,结合原辅材料及产品、工艺流程、三废排放等进行污染识别,最终识别特征污染物为:pH、氨氮、环氧乙烷、砷、汞、16种多环芳烃、甲基叔丁基醚、石油烃(C10-C40)。

土壤样品pH检测值范围为8.61~10.43,根据pH分级标准,调查地块整体呈轻度碱化,其中S01点位0-0.1m土壤pH值为10.39,2.0-2.5m土壤pH值为10.43,4.0-4.5m土壤pH值为8.89,呈极重度碱化。

VOCs、SVOC、甲基叔丁基醚和环氧乙烷均未检出,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六价铬未检出。砷的最大检出浓度为19.4mg/kg;镉的最大检出浓度为0.17mg/kg;铜的最大检出浓度为17mg/kg;铅的最大检出浓度为34.5mg/kg;汞的最大检出浓度0.022mg/kg;镍的最大检出浓度为48mg/kg;石油烃(C10-C40)检出率为100%,最大检出浓度为28mg/kg,以上污染物均未超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

氨氮的最大检出浓度为2.81mg/kg,低于河北省地方标准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》(DB13/T 5216-2020)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

地下水样品pH范围为7.3-7.5,呈中性。其中4个地下水样品中氨氮超GB/T14848-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1.5mg/L,最大值为27.4mg/L,最大超标倍数为18.3倍,通过风险评估,浅层地下水不开采使用,不饮用,风险可接受。

地下水VOCs、SVOC、甲基叔丁基醚和环氧乙烷均未检出;重金属六价铬、铅、镉均未检出,铜、镍、砷、汞检测值均未超过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Ⅳ类水标准。

三、调查结论

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不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,地下水部分样品氨氮超过GB/T 14848-2017中Ⅳ类标准限值,通过风险评估,浅层地下水不开采使用,不饮用,风险可接受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符合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,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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